发布时间:2015-11-20 10:13:29 来源:总务处 作者:klyz 阅读次数:
根据《凯里一中资产管理制度》,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为做好公物管理工作,有效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正常进行,特对班级公物管理作如下规定:
1、学校实行班级管理责任制,学校每学期开学初配齐设备,由班主任验收;学校每月对各班进行班级公物检查。
2、学生课桌、椅、凳、公寓套床,属个人单独用公物,定人定位,并定期检查,如有乱涂乱画,刻意损坏,一律照价赔偿。
3、班级公物属于正常耗损的公物,由学校统一修理。凡学生不小心损坏的公物,按原物的折旧情况赔偿;凡故意损坏公物(包括树木花卉、电器设备、教学设备、生活设施等),视情节轻重,态度好坏,按原价的2-5倍酌情赔偿,并根据校纪校规受到相应的处分。
4、爱护班级公共公物不受侵犯是每个同学的责任和义务。
5、班主任应经常对学生进行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和爱护公共资产的教育,树立人人爱护班级公物的良好风气。
6、要求各班级的学生干部随时了解和掌握本班级公共资产的完整、损坏情况。并及时向学校总务处汇报情况。
7、对有意无意损坏公共财物的行为除严肃批评教育外,还要视其他情节作价赔偿。
8、对损坏公物的行为敢于报告和检举。
9、学校总务处每学期至少要深入各班级检查公物1—2次,发现问题及维修或报损。
10、学期结束时,班主任向学校上报班级公物情况,学校进行核对,并把爱护公物作为评选先进班级的基本依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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