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4-30 09:08:00 来源:总务处 作者:klyz 阅读次数:
凯里一中用水用电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的用电管理,确保师生的人身安全,提高教职工的安全用电意识,经校行政例会研究决定,特制定安全用电管理制度。全校用电由总务处专人管理,并负责本制度的具体实施。希望大家切实加强安全意识,不违章用电,共同营造一个安全、舒适的工作和学习氛围。
1、办公室、学生宿舍、教师宿舍及公共教室用电必须做到人走关电关水,杜绝浪费电能,控制长明灯,严禁长流水,严禁在宿舍公共教室及办公室使用电磁炉、微波炉、电炉、热的快、电暖风等大功率的家用电器,如有发现的一律没收,并按有关规定处罚。
2、多媒体设备、照明灯、饮水机等使用完后应及时关闭电源,避免浪费电力资源及引起火灾等。
3、办公室安全用电由各组处室的负责人负责,公共教室的安全用电由谁使用谁负责,不用时由该年级组负责,教师宿舍的安全用电由各宿舍的住宿教师负责。电器设备的使用,必须按章操作,严禁随意开关电器和拆卸办公室、公共教室、宿舍的电器接线、开关、插座等。
4、严禁在办公室、公共教室、宿舍内私接电源、插座等。
5、凡电器或线路出现问题,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学校后勤管理人员,严禁自行处置。
6、在空调使用上,实验室空调只能在超过实验仪器设备所限定的温度范围之外或进行教学实验时气温高于30℃时使用。教室、办公室、会议室空调原则上应在气温高于30℃或低于5℃时使用。教室、办公室、会议室、报告厅和实验室等安装空调、电风扇的场所,必须“人离机停”,不得将空调房用于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7、学校将成立节水节电巡查组,巡查组随时抽查空调电风扇的安装使用情况,对违反规定的单位提出口头建议。对未按要求整改的单位发给整改通知书限期改正。对于限期不改的单位和个人,学校将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处室(组)领导的责任。
8、学校巡查组定期或者不定期的对各组处室、教室、学生宿舍及教师宿舍的安全用电进行检查,发现有违反上述规定行为之一的,在班级量化分、绩效工资考核中每次扣除相应班级或当事人2分,并在文明组考核评比中每次扣除2分。违反规定造成设备财产损失的,将根据情节和损失程度给予罚款、赔偿、行政处罚的处分,直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凯里一中
2013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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