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11-20 10:16:21 来源:总务处 作者:klyz 阅读次数:
根据《凯里一中资产管理制度》,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为做好资产管理工作,有效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正常进行,特对学生资产管理作如下规定:
一、班级桌椅管理:
1、各班选定一名资产管理员。学生进校后,一套桌椅伴随学生度过在校的学习生活,毕业或离校时,由班级物资管理员必须办理校产移交手续,否则,不予办理离校手续。为管理好桌椅,要求学生做到:
(1)移动课桌椅时,应抬到相应的位置,不能拖动。
(2)保持桌面、桌箱等干净整洁,不能在桌面上刻字、乱涂、乱画、乱贴彩画等。
(3)整套桌椅在离校时要保存完好,不能出现破损、缺件。
2、赔偿办法:
(1)在校学习期间,如有在课桌椅上乱涂、乱画等违反相应管理要求的,责成家长将该套桌椅搬走,由家长另外交费购置新的课桌椅(按学校购置价)。
(2)若学生离校,不按规定到校办理有关赔偿手续,学校将记入学生管理档案,待学生需学校出具毕业或其它证明材料时,加倍赔偿。
(3)对故意损坏课桌椅的学生,除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分外,加倍赔偿;情节严重,拒不承认错误的,经调查属实,给予留校察看处分,直到认识错误并按规定赔偿。
二、班级公物管理:
1、各班公有资产有:讲台、黑板(两块)、墙面、窗户、玻璃、电灯、开关、饮水机、门(两扇)、窗帘。
2、管理办法:全班同学要爱惜班级公物,要有制止损坏公物行为的意识,敢于对破坏班级公有资产的行为给予批评,并及时通知学校总务处。每学期学校将对各班的资产进行检查登记,如有损坏,将责成班级给予赔偿。
三、寝室资产:寝室资产分为两部分,一部分属学生个人资产,一部分属寝室成员公有资产。学生在进入寝室时,由学生与家长签定寝室资产清单登记表,每人一张,作为进校的学生资产档案。
管理办法:
(1)在校期间,若损坏寝室公有资产(含门、窗、窗帘、灯、开关、床、水龙头等),不属故意损坏的,可自行修复或按学校购置单价赔偿;若损坏后拒不承认,经学校调查落实,除赔偿外,视情节给予相应的处分。
(2)对学生的个人使用资产,包括公寓床等个人的,不得损坏,如有损坏,按价赔偿。
(3)对寝室内资产,损坏严重的,责成寝室成员负责赔偿。
四、校园公物:所有学生要爱惜校园内一切设施,爱护校园内的花草树木,对公物要轻拿轻放,如不小心损坏校园设施,主动承担责任,学校将根据情况,酌情处理,不予追究其它责任及进行其它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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